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政風機構執行行政調查作業要點 19
十九、政風機構人員因執行行政調查所知悉之資訊或持有之資料,不得無
      故洩漏或交付。
無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