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:::
網站導覽
回首頁
English
Toggle navigation
最新訊息
法規體系
綜合查詢
草案預告
相關網站
網站導覽
回首頁
English
:::
現在位置:
法規內容
歷史法條
友善列印
歷史法條
現行條文:
政風機構執行行政調查作業要點 16
十六、除法令另有規定外,政風機構執行行政調查時,不得為下列行為: (一)實施測謊。 (二)調取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所定之通信紀錄及通訊使用者資料。 (三)其他有侵害人權或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之調查作為。
無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