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07.28 02:29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受理重大兒少受虐案件實施要點 4
四、本署接獲評估表,應即陳報主任檢察官、檢察長,指定專責檢察官立
    即聯繫轄管分區或刑事警察大隊,組成專案小組,進行相關證據保全
    ,或為必要之強制處分,必要時並得會同網絡成員履勘現場或進行模
    擬。
無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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