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2.05 03:27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 13
十三、人民陳情案件之處理結果,應就案情內容敘明具體處理意見及法規
      依據,函復陳情人。上級機關函轉處理之陳情案件,於將處理結果
      函復陳情人時並應副知來函機關。
無資料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