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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法務部矯正署八德外役監獄受刑人與眷屬同住應行注意事項 8
八、洗衣機僅提供受刑人及同住眷屬清洗同住期間之換洗衣物所用,使用
    時間為上午八時至十二時,下午十四時至二十一時,清洗後之衣物限
    晾掛於寢室內,寢室外禁止晾掛。
民國 107 年 11 月 06 日修正
8
八、洗衣機僅提供受刑人及同住眷屬清洗同住期間之換洗衣物所用,使用
    時間為上午八時至十二時,下午十四時至二十一時,清洗後之衣物限
    晾掛於寢室內,寢室外禁止晾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