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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工友考核獎懲要點 5
五、本所設工友(技工、駕駛)考核獎懲委員會(以下簡稱考核委員會)
    ,由副所長擔任召集人兼主席,政風主任、總務科長及工友管理承辦
    人等人員組成。
無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