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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毒品防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 13 條
本基金有關預算編製與執行及決算編造,應依預算法、會計法、決算法、
審計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民國 107 年 10 月 11 日訂定
第 13 條
本基金有關預算編製與執行及決算編造,應依預算法、會計法、決算法、
審計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