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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女子監獄(含外役分監)受刑人返家探視應遵守事項 10
十、返監時,應檢查身體、衣類及攜帶物品,並得實施毒(藥)物、酒精
    檢測及尿液檢驗,確認有酒精或毒品反應者,將依相關規定施以懲罰
    並函送偵辦。
民國 111 年 09 月 15 日修正
9
九、回監應接受酒精檢測及尿液檢驗,確認有酒精或毒品反應者,依相關
    規定議處。
民國 110 年 01 月 06 日修正
10
十、回監應接受酒精檢測及尿液檢驗,確認有酒精或毒品反應者,依相關
    規定議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