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07.16 18:37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北區解剖室場地及設施借用管理要點 6
六、借用本場地及設施收費標準。
(一)借用本場地舉辦各項活動,收取全額費用,並須繳保證書(如附件
      三):如基於公益目的或機關間行政協助性質,經簽奉所長核准後
      ,得予減免。
(二)收費標準如附件二。
無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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