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、初級學員在第一至第二年內,以學習為主,實施二年度二階段考核, 由授課老師及管教小組依收容人之學習狀況、進度及態度進行評估, 且於此階段鼓勵其嘗試性參加表列 C 級比賽,並以獲得獎狀至少一 次為目標,經評估不適任或未達標準者予以汰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