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5 21:25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資恐防制審議會之運作與制裁例外措施及其限制事項辦法 第 9 條
審議會之審議,應有委員三分之二以上親自出席,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
同意。
無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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