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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檢察機關辦理有罪確定案件審查作業要點 1
一、為發現真實,避免冤抑,建立有罪確定案件之審查機制,以發揮檢察
    官之客觀性義務,特訂定本要點。
民國 106 年 06 月 13 日訂定
1
一、為發現真實,避免冤抑,建立有罪確定案件之審查機制,以發揮檢察
    官之客觀性義務,特訂定本要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