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2.05 10:08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廢/停法務部矯正署臺東監獄矯正藝文展示館場地使用管理要點 11
十一、本監於必要時得請使用人於館區辦理活動期間,對其工作人員、參
      觀民眾及本監相關督導人員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及雇主意外責任險
      等,其保險資料並應於場地使用前提送本監備查。
民國 106 年 06 月 05 日訂定
11
十一、本監於必要時得請使用人於館區辦理活動期間,對其工作人員、參
      觀民眾及本監相關督導人員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及雇主意外責任險
      等,其保險資料並應於場地使用前提送本監備查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