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2.05 10:18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不動產通訊投標實施要點 10
十、本要點奉分署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民國 106 年 04 月 21 日訂定
10
十、本要點奉分署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