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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部訂於114年12月12日(星期五)晚上5時至9時止,進行系統維護作業,作業期間將暫停服務,造成不便,敬請見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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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| 現行條文: |
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9九、申請人進入檔案應用閱覽處所,應遵守下列事項:
(一)禁止飲食、吸菸、喧嘩或妨礙他人之行為。
(二)抄錄檔案時,以使用鉛筆為限;若有複製必要,由業務承辦人員陪
同複製為原則。
申請人若有攜帶器材複製檔案之需求,應於申請時載明,經許可後
始得為之。
(三)不得破壞環境整潔及應用處所之設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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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申請人進入檔案應用閱覽處所,應遵守下列事項:
(一)禁止飲食、吸菸、喧嘩或妨礙他人之行為。
(二)抄錄檔案時,以使用鉛筆為限;若有複製必要,由業務承辦人員陪
同複製為原則。
申請人若有攜帶器材複製檔案之需求,應於申請時載明,經許可後
始得為之。
(三)不得破壞環境整潔及應用處所之設備。 9
九、申請人進入檔案應用閱覽處所,應遵守下列事項:
(一)禁止飲食、吸菸、喧嘩或妨礙他人之行為。
(二)抄錄檔案時,以使用鉛筆為限;若有複製必要,由業務承辦人員陪
同複製為原則。
申請人若有攜帶器材複製檔案之需求,應於申請時載明,經許可後
始得為之。
(三)不得破壞環境整潔及應用處所之設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