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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廢/停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暨少年觀護所收容人圖書借閱要點 1
一、為妥善管理與善加利用本所圖書,鼓勵收容人養成閱讀習慣,充實其
    精神生活,特訂定本要點。
民國 106 年 02 月 14 日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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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為妥善管理與善加利用本所圖書,鼓勵收容人養成閱讀習慣,充實其
    精神生活,特訂定本要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