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4 12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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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宿舍管理要點 5
五、本分署宿舍申請資格如下: (一)多房間職務宿舍:分署長因職務需要,得攜眷隨居。如分署長無借 用宿舍需求,則調整為單房間職務宿舍。 (二)單房間職務宿舍:本分署編制內人員,得於在職期間借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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