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8 06:05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宿舍管理要點 12
十二、宿舍之交還,應向秘書室辦理點交手續。
無資料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