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4 12:35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法務部矯正署泰源監獄停車場管理要點 13
十三、使用人不得有丟棄廢棄物、製造髒亂之行為,以維護停車場之環境
      整潔。
民國 105 年 09 月 30 日訂定
13
十三、使用人不得有丟棄廢棄物、製造髒亂之行為,以維護停車場之環境
      整潔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