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07.16 22:28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明陽中學停車場管理要點 8
八、停車人違反本要點之規定,經勸導仍不改善者,本校得拒絕其使用停
    車場,並將其驅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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