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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停車場管理要點 6
六、本分署附近缺乏便捷的大眾運輸設備,為方便洽公民眾及員工上下班
    ,並參考周圍路邊機車停車未收費,故不收取停車費用。
無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