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2 13:25
現在位置:
法規內容
歷史法條
友善列印
歷史法條
現行條文:
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停車場管理要點 2
二、一經使用本停車場,即視為同意遵守本要點,若有違反者,同意依本 要點處理。
無資料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