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2.05 10:12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停車場管理要點 9
九、停車場開放洽公民眾、來賓時間為:上午七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
    分止,逾時關閉,另夜間不提供停放。
無資料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