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2 12:42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停車場使用管理要點 4
四、進入停車場車輛應依標線指示停放,不得任意占用或違停,車輛如有
    妨害進出或占用車道,應立即排除,以維持車道通暢。
無資料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