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07.16 21:51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不動產通訊投標實施要點 20
二十、本要點未規定之事項或與不動產拍賣公告不符者,應依拍賣公告之
      記載為準。
無資料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