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、借用宿舍之積點計算標準如左: (一)居住狀況:最高總點數二十點。 (二)年資:最高總點數二十點。 (三)最近五年考績:最高總點數十五點。 (四)眷口:最高總點數二十點。 (五)職等:最高總點數二十五點。 (六)身心障礙:總點數不限制。 (計點標準說明表如附件一、計點標準表如附件二)
七、借用宿舍之積點計算標準如左: (一)居住狀況:最高總點數二十點。 (二)年資:最高總點數二十點。 (三)考績:最高總點數十五點。 (四)眷口:最高總點數二十點。 (五)職等:最高總點數二十五點。 (六)身心障礙:總點數不限制。 (計點標準說明表如附件一、計點標準表如附件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