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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廢/停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附設外役分監申請外僱作業應行注意事項(105.02.16訂定) 10
十、申請臨時外僱者,在收容人出工前,應在本「注意事項」末親自簽章
    後,表示對本應行注意事項瞭然。
民國 105 年 02 月 16 日訂定
10
十、申請臨時外僱者,在收容人出工前,應在本「注意事項」末親自簽章
    後,表示對本應行注意事項瞭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