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2 18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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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檔案開放應用須知 1
一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(以下簡稱本分署)為辦理檔案法第十七 條至第二十一條有關檔案開放應用事項,特訂定本須知。
民國 105 年 01 月 28 日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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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(以下簡稱本分署)為辦理檔案法第十七 條至第二十一條有關檔案開放應用事項,特訂定本須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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