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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印時間:113.12.22 16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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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年輔育院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 12
十二、各單位依個資法第十五條第二款及第十六條但書第七款規定經當事 人書面同意者,應取得當事人同意書。
民國 105 年 01 月 13 日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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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、各單位依個資法第十五條第二款及第十六條但書第七款規定經當事 人書面同意者,應取得當事人同意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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