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1.22 08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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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職務宿舍管理要點 5
五、借用人應與本監簽訂職務宿舍借用契約,並辦理公證;所需公證費, 由借用人負擔。經法院公證後,應一個月內遷入,除有特殊原因簽報 核准延期遷入,逾期以放棄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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