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2.05 10:28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要點 28
二十八、本分署依本法第四條規定委託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者,適
        用本要點。
無資料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