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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廢/停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戒護區各工場節水措施評比要點 3
三、本要點之實施方式為按月紀錄各工場水表用水度數並計算評比分數,
    如抄表當天適逢假日,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。
民國 104 年 05 月 18 日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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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本要點之實施方式為按月紀錄各工場水表用水度數並計算評比分數,
    如抄表當天適逢假日,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