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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廢/停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戒護區各工場節水措施評比要點 2
二、本要點適用範圍包含本監各工場之收容人生活用水,不含自來水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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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 104 年 05 月 18 日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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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本要點適用範圍包含本監各工場之收容人生活用水,不含自來水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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