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本要點所為之各項工友考核及獎懲,應送請工友考核獎懲審查會審議, 審議後應將結果簽陳所長核定;工友考核獎懲審查會之編組及功能如下: 一、召集人:由秘書擔任並兼任主席。 二、成員:總務科長、人事主任、政風主任、工友管理人員,及由管理單 位簽奉所長指定適當人員若干名組成。 三、職掌:工友考核獎懲之審議;另受考核或獎懲之工友,必要時得於審 議時出席會議說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