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1.22 09:54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檔案檢調作業要點 14
十四、歸還之檔案,應速整理完竣,並歸回原位。
民國 105 年 07 月 04 日修正
14
十四、歸還之檔案,應速整理完竣,並歸回原位。
民國 104 年 01 月 06 日訂定
15
十五、歸還之檔案,應速整理完竣,並歸回原位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