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4.01.31 23:50
現在位置:
法規內容
歷史法條
友善列印
歷史法條
現行條文:
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詢問室錄音錄影注意事項 2
二、本分署詢問室應置錄音、錄影設備,以供詢問時之用。
無資料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