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衛生科指派醫事人員(藥師或護理師)專責列管糖尿病收容人,主要 辦理糖尿病收容人列管、病情追蹤、診療及團體衛教。
二、衛生科指派護理師專責列管糖尿病收容人,主要辦理糖尿病收容人列 管、病情追蹤、診療及團體衛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