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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機密檔案管理規範 2
二、機密等級區分
    國家機密區分為「絕對機密」、「極機密」、「機密」三級,一般公
    務機密列為「密」等級。
民國 103 年 09 月 17 日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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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機密等級區分
(一)國家機密區分為「絕對機密」、「極機密」、「機密」三級,一般
      公務機密列為「密」等級。
(二)核定機密等級之同時,應一併核予其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