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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法務部矯正署泰源監獄訂購自營作業成品管理須知 1
一、作業科負責承攬各機關、學校或公私立機構、人民團體、個人、本監
    員工及收容人訂購或洽製自營作業成品。
民國 103 年 09 月 03 日訂定
1
一、技訓科負責承攬各機關、學校或公私立機構、人民團體、個人、本所
    員工及收容人訂購或洽製自營作業成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