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07.16 22:47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拾得遺失物處理要點 1
一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(以下簡稱本署)為建立正確迅速處理於署內拾
    得遺失物之準則,特訂定本要點。
民國 108 年 01 月 21 日修正
1
一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(以下簡稱本署)為建立正確迅速處理於署內拾
    得遺失物之準則,特訂定本要點。
民國 107 年 07 月 04 日修正
1
一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(以下簡稱本署)為建立正確迅速處理於署內拾
    得遺失物之準則,特訂定本要點。
民國 103 年 06 月 13 日訂定
1
一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(以下簡稱本署)為建立正確迅速處理於署
    內拾得遺失物之準則,特訂定本要點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