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2.12 09:46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臺灣高等檢察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 12
十二、人民陳情案件之處理結果,應就案情內容敘明具體處理意見及依據
      ,函復陳情人。其他機關函轉處理之陳情案件,於將處理結果函復
      陳情人時並應副知來函機關。
民國 103 年 05 月 16 日訂定
12
十二、人民陳情案件之處理結果,應就案情內容敘明具體處理意見及依據
      ,函復陳情人。其他機關函轉處理之陳情案件,於將處理結果函復
      陳情人時並應副知來函機關。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