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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廢/停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受刑人與眷同住注意事項 16
十六、經監務委員會決議核准與眷屬同住之名冊,於完成後由總務科陳報
      法務部矯正署備查。
民國 103 年 05 月 02 日訂定
16
十六、經監務委員會決議核准與眷屬同住之名冊,於完成後由總務科陳報
      法務部矯正署備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