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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誠正中學停車場管理要點 8
八、本校因服勤地點無便利之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可達及機關性質特殊,有
    安全考量,且機關學校外路邊停車未有收費之情形,符合財政部 97
    年 5  月 13 日台財庫字第 09703038150  號函釋免徵使用停車場規
    費,惟日後因主管機關認定仍需按規費法徵收停車費時,另行簽報核
    定之。
無資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