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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廢/停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年輔育院學生學業優良暨進步獎勵實施要點 5
五、本要點提院務委員會議審查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民國 103 年 04 月 08 日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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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本要點提院務委員會議審查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