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12.23 01:22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少年觀護所停車場管理要點 第 10 條
停車場若發現未經准許停放之車輛,本所將對該車輛拍照存證,並報請主
管機關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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