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本所停車場管理單位為總務科,除接見停車場供民眾及公務洽公使用 外,扣除公務車輛停車位,其餘部分由本所分配予同仁使用。
四、本所停車場管理單位為總務科,除接見停車場供民眾及公務洽公使用 外,扣除公務車輛停車位,其餘規劃為員工停車位,開放本所員工提 出申請,並於每年 1 月及 7 月辦理室內、外車位抽籤分配會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