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列印時間:113.12.05 03:24
現在位置:
法規內容
歷史法條
友善列印
歷史法條
現行條文:
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看守所停車場管理要點 9
九、使用人停放之車輛內禁放易燃物、爆裂物或其他違禁物,如因故意或 過失,致破壞、毀損停車場內各項停車設施者,應負損壞賠償責任。
無資料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