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09.17 23:44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停車場使用管理要點 9
九、本所停車場僅提供車位,對車輛及車內物品概不負保管責任。遇有風
    災、水災或其他事變時,使用人應自行將車輛駛離。
無資料
資料來源: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