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

列印時間:113.07.16 22:46

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停車場使用管理要點 6
六、使用人因故意或過失毀損本所停車場各項設施、設備者,應負損害賠
    償責任,情節重大者,並得簽報議處或依法移送究辦。
無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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