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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法條

現行條文: 法務部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獄停車場使用管理要點 7
七、報廢停駛或無故長期滯留停車場之車輛,應自行作妥善處理;前述車
    輛經通知車輛所有人限期清理,逾期仍未清理,經公告一個月後予以
    拖吊處理,以免妨礙他人停車。
無資料